小人物

我不是大人物,也許沒有別人想要的精彩、也許沒有驚天動地、沒有淒涼賺人熱淚的故事…不管是路過的、常客、朋友…歡迎進來。套用楊嘉賢的一句,“真實就是感動”。

Monday, January 16, 2006

to my dear fren:

当你向我招认你是同性恋,我突然振振有辞的告诉你“爱没有该不该,只有存不存在的爱,然而所有的爱都应该被尊重。”那时的我,还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接受同性恋的。
中学刚刚毕业时,我还有许多单纯的想法,以为同性恋就只是同性的人一起恋爱而已,以为这些恋爱只是精神上的交流,跳脱肉体的交流,好伟大!
后来,是你让我知道,原来同性恋的人也会有性需要,恋爱时也需要获得别人的认同。我是认同你的,即使有性泛滥,但是我真的相信你,相信你宁缺勿滥。
如果如果n年后,我们仍是单身,我们一起相依为命好吗?那时候,你可以教我修眉毛、选用何种护肤品、介绍我浏览你觉得不错的blog和书本......我可以帮你洗衣服、在你写文章和剧本时,给你许多古怪的意见、煮红豆糖水给你喝、在你生病时,送你去看医生......
也许也许有一天,我们到了适婚年龄,我们可以带彼此回家见各自家中的两老。当你妈妈问我何时“拉埋天窗”,我会告诉你妈“如果我们造人成功,就漏夜去注册”。(当然我是绝对没有骗你妈妈的,我只是故意忘了告诉她,我们永远不会一起造人)当你来到我家,我爸爸要是问你几时娶我过门,你可以说,你女儿嫌我太年轻,要我打拼两三年。(我宁愿认老,让你有台阶下)
写了这么多,其实我想说的是,谢谢你,总在我最需要别人关心的时候,老远从台湾越洋打电话来。我记得你过台湾不久,草草拿了一张便条纸,写了长长的信给我、在我生日的那一天,等到三更半夜祝福我、当知道我和你的好友见面时,打电话鼓励我们,让气氛活了起来、记得我跟你提过我去看五月天的演唱会,还在第二天告诉我,看现场会很high.......
也许也许有一天我们牵手逛街,我依然对你没感觉,你觉得姐妹牵手很恶心,但是我真希望,我们的友谊就这样一起走到很老很老。

4 Comments:

Blogger 离家离上瘾的老人 said...

很感人啊,蚊子妹妹..(不知为何,这称呼突然上瘾了,别介意噢~)
对于同性恋,向来没太大排斥感,觉得只不过是不同人有不同的选择。我有认识同性恋者,也有认识双性恋者,没有特别太大的感觉。只是有时觉得他们选了一个更难走的人生路,有时会心疼他们的坎坷,有时会佩服他们的勇气和坚持。总听过很多人说,同性恋的朋友感情路特别艰难,真正的爱更难找。
以前中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学她说她怀疑自己是同性恋,她问我她该怎么办?我说,这个我不能够帮你,因为只有你自己才最清楚自己心里的感觉。只是,记得请好好考虑,好好想清楚,因为这个可能是改变你一生的决定。
我不知道我有没有给了她适当的意见,也不知道她最后的决定是什么。她后来没再提过这话题,我也没问。之后我跟她失去了联络,不知道她的选择是什么。不过一个人在这情况下应该会面对很多挣扎吧!希望她过得好。

4:33 PM  
Blogger 卡門 said...

好,我承認我喜歡“妹妹”這個稱呼。好像好久好久沒被人這樣稱呼,大家都叫我吳小姐,叫老掉。
太好了,你看得懂。我post在另一個家,很多人都被我搞到“性別錯亂”。哈哈。。。
對啊,我也是很佩服他們的,畢竟他們要走的路,比異性戀還要辛苦,最重要的是,他們的家人是否可以接受。我想他們更須要獲得家人的祝福與認同。
直到我畢業出來,到了學院念書,才接觸許多同性戀的朋友。然後發現許多的奧妙,他們的確有特別的藝術才華、還能憑第一眼看穿別人是否是同類。

7:27 PM  
Blogger Unknown said...

曾经遇见过一个双性恋的男生,他的第一个是女朋友,后来分手了,他就跟我说他的爱人现在是男人,半信半疑,因为跟他认识不是很久。可是如果他是真的双性恋,我也不觉得怎样,因为跟他相处的时候还觉得他的衣着品味竟然比我这个女人还强。。

我觉得同性恋不可怕,也不是什么弥天大罪,只是我还不能接受同性婚姻的制度,认为如果如果同性结合是自然且理所当然,那为什么还创造女人呢?为什么只有女人可以生小孩而男人不能?

不过看来还是女人吃亏。。因为,男同性恋比女同性恋多很多。。竞争很激烈。哈哈

4:20 PM  
Blogger 卡門 said...

对对对,男同性恋者太多了,看来女人有难了。我就跟我朋友说过,拜托,你可以喜欢男人,但绝对不能看上我的男人。呵呵~
同性结婚,我想如果我的朋友有这样的例子,我是会接受的,毕竟婚姻是他们两人的事。只要他们幸福,就够了。

7:13 P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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