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命分文不值
今天報章看到一則新聞。
一名廣告牌東主超車,疑遭1輛車主比中指,於是截停該輛車子的車主理論。2人相信一言不合,廣告牌東主聲稱該輛車主挑畔他殺人,於是從車內拿刀斬死人。那個死者是維修飛機工程師。
去年一個英國法律系的準大學生也因一句“我愛你”惹來訕笑,而不忿與人發生爭執,結果就這樣被打死。
恐怖嗎?突然很心寒,做麼現在的人動不動就喊殺、喊死?我在想為何麼人總喜歡逞一時之強,大小聲對那些毫不講理的人。
試想想,如果那個維修飛機工程師,沒比中指,就讓人超車,或是下車理論時道歉,是不是就能避過大禍?如果那名準大學生沒有理那些挑畔的人是不是就能逢凶化吉?
有時候,忍一時之氣並不表示無能,而是個人修養到家。必要時扮狗熊,而不是動不動就逞英雄。雖然殺人的人肯定是不對的了(毫無理智,以為人家的生命由他主宰,濫殺無辜),但無風不起浪。我相信這2宗案中的死者,必然曾惡言相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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