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人物

我不是大人物,也許沒有別人想要的精彩、也許沒有驚天動地、沒有淒涼賺人熱淚的故事…不管是路過的、常客、朋友…歡迎進來。套用楊嘉賢的一句,“真實就是感動”。

Friday, December 16, 2005

暗戀

你和她挽著手走來
我別過臉去
朋友說,看到了嗎
沒有希望了

喜歡一個人
不一定要在他身上得到什麼的
包括一句“我喜歡你”
那是偷偷暗戀

喜歡你不經意告訴我你在哪裡
我可以單純的想
那時的你是在想我

日曆越來越薄
我答應自己
當這本日曆一頁一頁撕去
我也會一天一天減低對你的思念
直到今年的最後一天
將思念減成零

5 Comments:

Blogger Crayn Tay said...

m...wish u really can do it.....new yr lo..treat urself a good beer....~~

5:24 AM  
Blogger 卡門 said...

如果我說故事是掰的,會不會很想打我?

9:34 AM  
Blogger Crayn Tay said...

won sure wont la....as u also read my blogger...i alwasy belief...if hv the real character bhind the story...

even santa also real one..hahah

1:51 PM  
Blogger 卡門 said...

偷偷跟你讲,小学写作文时,我总爱问老师,可以写不曾发生过的事吗?就是“老作”故事。后来“作作”下,发现自己挺喜欢写文字的工作,就当了记者。
记者写的和在blogger写的有很大不同。因为记者是要报导事实,既是有发生的事。
至于blogger,如果还要像写新闻酱,未免太单调了。反正是很个人的东西,要怎样写都可以,对吗?

9:52 PM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蚊子姐姐,
不好意思,在还未得你同意之前
我就已闯进了你的部落格世界。
不过说也奇怪,因为外国博客对姐姐你那篇
《风度》的文章赐予指教的干系,
也因为我的好事八卦,因此,
无意中的,我就闯入了你的部落格世界,
希望你别介意吧!
但若是你的部落格只是让你的亲友熟人
流连的话,那么,记得对我说哦!
免得届时我难堪嘛..haha^^
是啊是啊!你说得没错,写部落格这些东西,
其实并不必那么拘谨,老话一句,
开心就好!^^

12:25 P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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